给43名未成年人文身,老板该向社会道歉吗?
2022-09-29 09:04 | 来源:未知 | 作者:bj责任编辑

 中新网9月29日电(刘欢)近日,就陕西省靖边县某文身店经营者庞某某向43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一案,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庞某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文身。未成年人自愿文身也违法?该案中的老板又为何被判向社会道歉?
 
  文身逐渐低龄化,可能存在哪些健康隐患?
 
  据悉,该案是陕西省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靖边县检察院介绍道,之所以会提起本次诉讼,是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左手臂、手背有大面积的文身。
 
  经询问,这名未成年人是在庞某某的店中文身的。随后,靖边县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对其经营的文身店进行检查。
 
  经查证,该店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提供文身、清洗等服务,所用机器、文身针和文身颜料等均从网上购买,没有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
 
  中新网了解到,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发生在2021年6月。
 
  这一天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首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该案是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当地章某经营的文身馆先后为40余名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且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皮肤病治疗与医疗美容行业专家王玮蓁告诉中新网,文身器具如果携带细菌、消毒不到位等可能引起炎症、病毒感染、植入物感染等问题,“文得太深还可能导致排异反应,出现疤痕增生,这些如果严重的话可能是致命的影响。”
 
  她认为,如果文身、或清洗文身时出现不良反应,不仅对身体有损害,而且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这么小年纪就文身的孩子心理状况本身值得关注。而且如果出现问题,对孩子也会造成很大的心理阴影。”
 
  中新网采访了北京一家文身店,其工作人员称,一直以来,正规的店面都不会答应给未成年人文身。
 
  “一般情况下,都会在线上咨询时询问是否成年,现场看起来像小孩的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她说,如果要洗文身,需要通过皮秒激光等方式,很多次才能洗干净,“确实挺疼的,而且有可能留疤痕。”
 
  未满18岁就想文身?父母答应了也不行!
 
  经商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4个部门达成一致,今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办法》第四条指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第五条规定,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有网友6月7日在民政部网站对此《办法》提出几点疑问:在文身行为上是否应完全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自身主观意愿?取得父母许可后的未成年人要求文身,是否能够被认可……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答复称:“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文身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范围,应予以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即使父母同意仍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对文身服务提供者追究责任,要依据不同个案,根据有关办法及程序办理。
 
  老板被判向社会道歉,律师:警示意义大于诉讼结果本身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起案件中的老板都被判向社会道歉,且都是由检察院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据了解,这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北京京品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增玉对此解读称,案件之所以由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是为了能更好的保护不特定的全国的未成年人群体,“孩子年龄小,不懂得自己的民事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但法律是要长远考虑,并保护全国未成年人的权益的。”
 
  她认为,经营纹身店以及选择纹身是公民的自由,但不应该向还没有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这实际上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包括当下和未来的权益。
 
  “要求被告人公开道歉也是承担法律后果的方式之一,法律的社会指引性得到了更好体现,所以这类案件的警示意义大于诉讼结果本身。”她说道。